从1951年冬至1952年上半年,河北省按照中央的指示,在全省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本着“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惩治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及“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进行认真清查。在运动中,揭露出震惊全国的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原天津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张子善特大贪污案。刘张二人凭借职权,盗用飞机厂建设费、治河款、救灾粮款,克扣民工工资,骗取银行贷款等共达171.6亿元(旧币)。他们还勾结奸商、非法营利,以图个人享受、挥霍,影响极为恶劣。此案引起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重视,河北省委作出开除二人党籍的决定。经华北局讨论并报请政务院批准将二人逮捕。经过充分调查,在获得确凿罪证基础上,1952年10月,经公审后二人被枪决。此案的处理推动了全省“三反”运动的开展。到1952年6月运动结束,共刑事处理1720人,开除党籍2191人。“三反”运动使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提高了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对转变党风民风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