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生物样本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令第717号)规定,经提交材料审核、视频答辩和人类遗传管理办公室汇总评审,于2021年5月7日正式通过国家科技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保藏行政许可审批(国科遗办审字[2021]BC0005号),标志着我院生物样本库保藏工作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认可,我院也成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河北省首个通过该项审批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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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审批书
本次答辩在河北省科技厅答辩办公室举行,评审团由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组织的五位业内专家组成,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我院生物样本库董稚明主任、郭艳丽副主任关于生物样本库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审批汇报,汇报内容详细介绍了生物样本库伦理审批、知情同意签署、人员资质、设备场地、质量管理体系、技术规范以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会上,各位专家对我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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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翠芝副院长现场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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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答辩现场
在单保恩书记的倡导和支持下,我院2012年启动了生物样本库的筹建工作。2014年开始采集、保藏临床样本及相关临床信息。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样本库各项指标的标准化建设,并在医院层面上实现对临床数据及样本资源的统一规范化管理,可为临床和基础研究提供高质量的样本资源和临床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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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样本库硬件及软件的标准化建设
我院生物样本资源丰富,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我院样本资源,促进基础医学向临床的转化,是我院成立生物样本库的初衷。此次获得国家科技部行政许可是一个新的起点,我院生物样本库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保藏技术规范的要求,标准化、规范化、合法化地保藏生物样本资源,做好战略资源储备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不断提高我院医学科研水平及向临床转化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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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沈素朋 郭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