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是目前临床应用最多且具有重要临床价值的一类抗菌药物。其中青霉素类药物的皮试相信大家并不陌生,那么头孢菌素类药物的皮试一定要做吗?
我国卫健委在2021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来规范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史甄别和皮试临床实践,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在“2022年提高抗微生物药物认识周”到来之际,带大家来了解一下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的相关知识
皮试这件事儿
皮肤试验包括点刺试验和皮内试验,目前国内抗菌药物皮肤试验常规采用皮内试验。需要特别强调是,皮试仅对IgE介导的速发型过敏反应(即通常在给药后数分钟到1小时之内发生,典型临床表现为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休克等)有预测价值,以此降低发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风险,而对非IgE介导的迟发型过敏反应(通常在给药1小时之后直至数天发生)无预测价值。皮试也无法检测药品中是否含有杂质成分。
青霉素类药物皮试 • 一定要做!
青霉素本身的分子量小,为半抗原,其代谢、降解产物与蛋白质或多肽结合形成可引发过敏反应的完全抗原。抗原与体内IgE抗体结合可引发过敏性休克等严重威胁生命的速发型过敏反应。因此,通过青霉素皮试可快速、灵敏、有效预测青霉素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发生,以此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目前我国青霉素类抗菌药物说明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均要求在使用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之前需常规做青霉素皮试。
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 • 一定要做吗?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告诉你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前常规进行皮试,除非存在特殊情况。
头孢菌素分解产物尚未完全明确,迄今尚无批准上市的头孢菌素皮试试剂,且皮试的灵敏度、特异度、阳性预测值及阴性预测值亦未确定。皮试对头孢菌素引起过敏反应的临床预测价值无充分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另外,有过敏性疾病病史,如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特应性皮炎、食物过敏和其他药物(非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发生头孢菌素过敏的几率并不高于普通人群,应用头孢菌素前也无需常规进行皮试。因此,大多数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说明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均未要求头孢菌素用药前常规进行皮试。
以下情况需要皮试:①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Ⅰ型(速发型)过敏史患者。此类患者如临床确有必要使用头孢菌素,并具有专业人员、急救条件,在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后,选用与过敏药物侧链不同的头孢菌素进行皮试,其结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②药品说明书中规定需进行皮试的。且应当向药品提供者进一步了解药品引发过敏反应的机理,皮试的灵敏度、特异度、阳性预测值和阴性预测值,并要求提供相应皮试试剂。
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均无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皮试预测作用,给药前无需常规进行皮试。若这些类别药物的说明书要求使用前皮试,参照头孢菌素类处理。
做皮试须知
一、皮试液应尽量现配现用,如需保存应4℃冷藏,且保存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以免皮试液抗原性低或失效导致假阴性反应。设立阴性对照(生理盐水)及阳性对照(0.01mg/ml磷酸组胺),有助于排除假阳性反应及假阴性反应。
二、有些药物可抑制皮肤反应,导致假阴性结果,应在病情允许时停用可能干扰皮试结果的药物。如全身应用一代抗组胺药物停药至少2~3天,二代抗组胺药物停药至少3~7天,全身较长时间应用糖皮质激素停药至少7天等。如用药史不明,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停药或停足够长时间,应以磷酸组胺作为阳性对照,明确皮肤反应性是否受抑制而导致假阴性。
三、β受体阻滞剂及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可影响对严重过敏反应的救治。有严重过敏反应高危因素的患者,皮试前应至少停此类药物24小时。
四、哮喘控制不佳或哮喘急性发作期患者进行皮试,一旦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症状会更重,因此皮试最好在哮喘控制期进行;若必须在非控制期进行皮试,需加强监测。
五、皮肤反应性增高(如部分荨麻疹、皮肤肥大细胞增多症)的患者可出现假阳性反应,影响结果判读,应以生理盐水作为阴性对照。
六、婴幼儿及老年患者皮肤反应性差,可能出现假阴性结果。
特别提示!
皮试仅为预防过敏反应的措施之一,其预测作用仅限于少数药物引发的IgE介导的速发型过敏反应。预防和降低过敏反应风险应更多依靠:①详细询问和甄别过敏史;②用药期间的密切观察;③配备过敏反应抢救药品和设备;④医务人员熟悉严重过敏反应救治措施。
我们应充分认识规范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对于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重大意义,循序渐进地改进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为规范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创造良好环境。
药学部 于佩佩